《宪章》总纲第三段将“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修改为“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贯彻人民民主全过程的重要形式”。原第七款“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对这一点进行了调整。将该款修改为:“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人民民主全过程的重要形式;永利官方;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团结和民主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两大主题。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接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中国人民的意志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自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来,人民政协继续做了大量工作,为国家政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作出了重要贡献。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理顺事端、巩固和发展稳定团结的政局的斗争中,把国家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进一步发挥了重要作用。”